飞行安全无小事,飞行安全是开展航空救援工作不可逾越的底线。广东省防灾减灾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提高抓好飞行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始终紧绷飞行安全这根弦,持续推进应急航空救援安全管控一体化建设,坚决筑牢飞行安全底线,确保飞行绝对安全。
2024年以来,广东省防灾减灾中心共租用航空救援直升机10架,以靠前驻防、移动加油、机群作业、靠前指挥的工作模式,承担全省范围的应急航空救援任务。截至11月7日,共计飞行1334架次1355小时02分,扑救森林火灾16起,执行了广州南沙“2·22”沥心沙大桥撞桥落水人员搜救、韶关“4·19”和梅州“6·16”洪涝灾害救援、梅州大埔“5·1”梅大高速路面塌方灾害事件医疗专家紧急转运等各类灾害事故救援任务9起,参与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新质能力建设实战演练、省际(区域)紧急医学救援联合演练等各类实战演练7次。广东省应急航空救援已实现从单一森林火灾扑救向多灾种救援、季节性航期向全年性航期的两个转变,在森林火灾扑救、防汛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赞誉。在应急航空救援安全管控一体化建设主要做法有:
一是统筹好应急救援与飞行安全。通过加强学习和教育,持续强化全体人员对飞行安全的认识,时刻聚焦确保飞行绝对安全、人民生命绝对安全,坚决服从服务救援救灾大局,严格按照“三个敬畏”要求落实每一次飞行任务,统筹好应急救援与飞行安全的关系,坚决避免蛮干瞎指挥。
二是压实各方工作责任。通过健全管理制度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日常飞行安全监管,跟进落实好通航公司和飞行机组的飞行安全主体责任、应急管理部门的属地管理责任、省防灾减灾中心的日常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飞行安全责任落实,从责任上确保飞行安全。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制定《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航空救援服务管理办法》,专门一个章节对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广东省航空护林站航空消防基地“四个一”工作机制》,对航空消防基地的飞行训练安排、复盘总结、学习交流、体能训练等四个方面进行规定,有力促进了救援能力提升和保障了飞行安全;制定《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直升机与无人机协同救援飞行安全管控工作机制》,规范救援现场直升机、无人机指挥调度及安全管控,确保直升机救援作业飞行安全。
四是严格规章制度执行。始终强化飞行安全规章制度的刚性落实,恪守“三不放飞”原则,切实做到“情况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围绕“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结合“四个一”工作机制,用好飞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及时组织航后复盘总结,确保每一次飞行作业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好飞行观察、调度、地对空指挥、机群灭火等各项工作规范和机制,坚持“安全第一、科学施救”准则,切实守住安全底线。如在执行韶关“4·19”洪涝灾害应急航空救援任务中,广东省防灾减灾中心共调集7架直升机在同一区域救援,任务重、时间急、天候差、机型多、地域小、飞行安全压力大,中心紧紧着眼救援需求,创新救援战法,从救援方法和技术上确保飞行安全:一是采取统一机组编号、统一通信频率、规范进出路线、规范物资配送、严格场站管理等措施,确保了多机型大兵团小地域高密度飞行救援的安全;二是科学选点、精准投放,对满足机降条件的实施机降驻停救援,对不满足机降条件的实施悬停索降、悬停绞车起吊、悬停抛投吊兜等方式救援,在保证飞行安全的前提下,使全镇所有受灾点得到全覆盖救援。
下一步,广东省防灾减灾中心将持续深入推进应急航空救援安全管控一体化建设,聚焦“两个绝对安全”,持续加强飞行安全管理和制度建设,压实各方飞行安全责任,扎实有效常态化开展飞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升应急航空救援本质安全水平。同时加强多机种协同、“空-天-地”一体作战实战演练,切实提升“全灾种、大应急”航空救援能力。(林运通/文 林运通 钱哲森 朱宇浩/图 郭天峰/审核)